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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的食文化

      对于上文出现的“蛤蟆肚”、“狗肉”等,后面即将谈到,这里先说一说“家常菜”(日常的家庭菜式)的在内的菜肴。在梅县、龙岩两地区,豆腐菜占据了很大的比重,还特别喜欢诸如:汤牛丸”一类的用牛肉或猪肉、鱼肉做成的丸子汤。“牛丸”就是牛肉肉末丸子。这里只是为了叙述方便而称之为肉末。其实,这种肉末,是在一个细长的特制台面上,两手各拿一根铁棒,把肉捣碎而成的肉泥。使用这样的工具,我觉得可以看成是客家独特的。此外,还有用糯米做成的甜的或者咸辣的丸子汤。这种食品,就不称作“丸”而叫“粄”了。分别称之为“白糖糯米圆粄”、“咸糯米圆饭”。
      所谓豆腐菜,在很多场合,并非只用豆腐,而是在豆腐里填入某此东西,即所谓“酿豆腐”。填塞的馅,或是猪的肥肉和瘦肉、鱼肉。或是用水泡好的干鱿鱼、干虾、蘑菇;或是把咸鱼干烤炙后碾制成粉末,再把它们混合起来。填好了馅的豆腐,有时是放进码有蔬菜的砂锅里加热炖熟,有时是用油炸制。
这种“某某丸”或“某某粄”的汤和填塞有馅的豆腐,在街边的小摊档上,在“墟市”上,都必定有出售的。这也可以视为客家食文化的构成要素吧。 “梅菜扣肉”属于名菜之列,然而它也是家常菜式。林彩美在前引文章中就是把它作为有代表性的客家菜提出来的。她如此解说:“梅菜的梅。就是梅县的梅”。但是,这种被称为“梅菜”或“梅干菜”的食品,并非广东省梅县的特产,据说广东省的其他地方也有,浙江省也有。在广东,惠阳地区的惠阳县,其梅菜产量最大,质量堪称上乘,因而受到包括非客家的人们的欢迎。这个梅菜中心产地仍可以说是在客家居住区域。不过,梅菜的“梅”,并非梅县的“梅”,而是因一个名叫“阿梅”的姑娘的传说而得名。(黄德芬:〈惠州西湖〉,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)
      现在谈谈前面提到的“蛤翅”与“蛤蟆肚”。大体上从湖北省的长江南岸开始,到湖南省、福建省、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,以至云南等省,每每食用青蛙。这不是日本食用的牛蛙(学名Rana catesbeiansa),经常食用的是较小的“虎纹蛙”(R.tigrina rugulosa),或是生活在山间溪流中的“棘胸蛙”(R.spinosa),甚至食用更小的蛙类。蛙大多生活在水田里,据说蛙肉的味道接近鸡肉,因此它又有“田鸡”或者“水鸡”的俗名,这是虎纹蛙和生活在水田里的其他蛙类的总称。而“棘胸蛙”的栖息地不同,味道特别鲜美,因此它另有别的俗名,叫作“山鸡”或“石蛙”。这两种蛙客家人都吃,然而吃蛙的不只是客家人。
在这里,成为问题的,是有关蛙的名称。客家人也使用“田鸡”和“石蛙”的名称,不过,经常把前者称为“蛤蟆”,或简称为“蛤”。在汉语里,一般来说,“蛤蟆”是指蟾蜍。在长江以北,即使是内蒙古自治区的草原上流淌的小河或水泡子里,也会有除蟾蜍以外的蛙类。可是,常见的还是蟾蜍类。一般人指导蟾蜍为蛤蟆,而客家人把蛤蟆这个词也用于其他的蛙类。这种说法,用语、跟客家人是从中原南下的事实,也许不无关系吧。事情的另一面是,客家的年青人只把蛙类叫“田鸡”,这可以说是客家进一步南化的表现。上文提过的“清汤蛤蟆肚”,是只用像算盘珠那样小的蛙胃做成的汤。尽管食用蛙类并非客家所特有,笔者有在中国各地吃蛙的经验,但是吃“清汤蛤蟆肚”这道菜,在梅县以上是全然看不到的。
     再说说狗肉,先说说中国吃狗肉的一般情况。
     在中国最早的时代,食用与祭祀所用的家畜有牛、羊、猪、狗四种。据殷代甲骨文记载,这四种的任何一种都可作为牺牲。还发现了当时用于占卜骨头,其中有用过的,还有很多未曾使用而贮藏起来的大型肩胛骨。所以如此,我想大概是因为当时有大面积的草原,在草原上放牧着食草的畜群,补开垦的田地还不是很多吧。然而,到了西周末期,在祭祀和“燕享”(天子的宴会)这种最盛大的场合,业已不再像以前那样使用大量牺牲,被称为“太牢”的牛,最大限度是只使用一头,一般只用猪、羊、狗。也许,这并非天子特别节约,而是适应放牧的土地已经田亩化,农业生产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吧。牛被用于耕作,而被用于祭祀或食用的情况逐渐减少了。再者,羊可以利用没有多少耕作价值的丘陵来放牧,猪是饲养在叫作“猪圈”的猪栏兼厕所里,所以,食用羊和猪的食俗一直持续下来了。一般人的食肉量与前代相比是减少了。养狗跟饲养羊和猪是不相同的,不是把许多狗放在一起成群饲养。从战国到汉代早期的这段历史,在许多文献中都有所记载。其中载有有关“狗屠”(专门杀狗、卖狗肉的人)的情况。例如,汉高祖刘邦与大将樊哙,都是狗肉的爱好者,据说樊哙就是“狗屠”出身。附带说一下,贡献的“献“字,本来写作“ ”,左边的“ ”是陶制的炊具,右边加上“犬”构成的“ ”,就意味着用陶锅煮狗肉。还有,表示赞同意思的“然”字,据说本义也是烧狗肉。(中国古代农业科技),农业出版社1980年版)
      可是,后来不知何故,食狗内的习俗逐渐消失了。事实上,今日中国的大部分地区,确已不见吃狗的现象了。这种习俗亦非完全消失。以“食在广州”而著称的广州,就吃狗肉——对此,我们在日本已了解得相当清楚了——别的地方也还有吃狗肉的情形。
      笔者尚未去过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。据说,朝鲜族和朝鲜半岛的人样一样,都非常喜欢吃狗肉(延陲、盛培德:《延边风情》《民族团结》1981年第4期)。位于北京西单的“延吉冷面馆”,是专营朝鲜菜肴的店铺,在那里,可以看到写有卤狗肉、狗肉汤的菜单。在广东省的广州,虽然有专营蛇制菜肴的“蛇餐馆”,却并不只卖各种有毒或无毒的蛇,菜单上还可以看到大娃娃鱼、蜥蜴、穿山甲等,也有猴肉和狗肉。以经营这些野生美味的意思。此外,广州还有一家闻名“野味”的菜馆,但那里有称为“满坛香”的土制大瓮,里面装满了用于制作名菜的各种动物的肉和各种蔬菜,其中也有狗肉。顺便说说,坛盖一打开,便香气四溢,据说是因为囊括了“飞、潜、支、植”万物香气的缘故。“飞”是指鸡、鸭、鹅、鸽;“潜”,是指甲鱼,叫作“山瑞”的另一种甲鱼、娃娃鱼、鱼鳍、海参、鱼唇(是所谓“干货”的一种,为鲨鱼的唇部,水发后在中国菜中使用);“动”,是指狗、穿山甲等;“植”是指香蕈、竹笋等。
在广州市场上,虽然见不到专卖狗肉的店铺,但有兼营狗肉的店,广西壮族自治区虽然不吃用狗肉做的菜肴,但市场上出售供食有的狗仔。在云南省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洲有吃狗肉的习俗。云南省的吃狗肉,并不限于傣族居住的地区,在省府昆明,那里的汉族也吃狗肉。在云南、狗肉有个美称,叫“地羊肉”。以“地羊全席”凉盘为代表的各种各样的菜,全都是以狗的各个部位为材料做的。如果用餐人数少,那么菜的分量就显得太多了。
       在可见的文献中,吃狗肉的范围更为广泛。前面谈到的汉高祖刘邦与樊哙,他们的出身地是江苏省沛县,那里的“龟汁狗肉”到今仍远近闻名;江西省南部,有“甑蒸白切狗肉”、“家乡狗肉”、“辣子狗肉”、“酱泡狗肉”、美名为“红绕地羊肉”、“爆地羊肉”等(王永康):《狗肉吃法》,《文化与生活》1981年1期)。若再补充一些江西其他的狗肉菜,还有“三杯狗肉”、“沙钵狗肉”“小炒狗肉”、“狗蹄清炖”(王永康:《漫话狗肉》,《中国烹饪》1980年1期)。在北京的百货商店,笔者买到了河南省信阳地区县出品“红绕狗肉”罐头,这在文献记录中是没有的,故此鲜为人知,湖南省被称为“湘西”的西部地区,是山我。在湘西地区,作为传统风味食品,有“红绕全狗”、“红煨狗肉”,也有文献介绍(中国菜谱编写组:《中国菜谱(湖南)》,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79年版)。
在台湾省,也有少数人喜欢吃狗肉,据说,他们只是住在新竹一带的客家人(朱介凡:《闲话吃的艺术(下)》华欣文化事业中心1972年版)。
说到客家人,这里就再谈谈梅县、龙岩两地区的有关情况。前面介绍过的梅县的宴会菜单中,有一道菜叫“北茹焖狗肉”。在梅县地区的梅州市,不止在这样的宴席上在狗肉菜,在市中心地带地商店街一有,还有专营狗肉菜肴的店铺。1979年去访问的时候,店铺黑板上写着当日的菜单,有“清炖狗肉”、“清炖狗脚”、“清炖药料狗肉”、“米粉狗杂”、“清炖狗杂”“糟水米粉”。如果去掉最后一个,就部是用狗肉做的菜了。“狗杂”,是狗的内脏。1980年,我又访问了这个店,那时,还补加了特别进货的穿山甲做的菜。1980年的调查,是从梅县到福建省龙岩地区的中心龙岩县,乘汽车长途跋涉九个小时,武平县与上杭县之间。有一个叫十方的地方,在十方地公路旁有个自由市场,那里卖狗肉。在梅县地区的丙村墟市,狗仔是装在竹笼里卖的,还有更小的眼睛还没睁开的狗仔,据说,在对体质虚弱的人是很好的补药。我有一位住在日本神户的熟人,他在梅县度过了少年时代,从他那里,我得知了用这种小狗仔做的名叫“和尚抱尼始”的菜,因此曾想品尝,但从当时往前数,七年以前有这种菜,因为菜名带有色情意味,他们就自行取消了。附带提一下,这个菜的做法是,把尚未睁开眼的小狗仔洗干净,全身抹上少量的盐,把它放进猪肚儿里,用针线缝合,放到陶锅里,在火上慢慢地炖上三个小时就好了。据说,肉变得非常软,吃的时候不用任何调料。在广州等其他地方,把在寒冷的冬季吃狗肉视为滋补之事,而客家人却有“冬至羊、夏至狗”的说法,认为夏季吃狗肉是很重要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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